咨询问题:您好 我要离婚,我老公不肯离,我要请律师来解决,他说他也要请律师,让我离婚后一分钱都拿不到,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你们结婚后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你们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是一人一半的。除非你们自己曾经签过相应的财产协议,否则您一分钱都拿不到的情况很少。或者您对离婚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或者要求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否则是不会有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