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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4日|分类:公司法 |594人看过

    咨询问题:离婚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您好,股权若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股权若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  

(一)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 

(二)有限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权的多种处理办法  

    下面对这三种情况分别作出分析。 

    1、对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夫妻各方工商登记的持股比例可能不一定是各50%,但经过离婚分割往往会使双方的持股比例相同。 

    2、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投资成立公司,这种形式的有限公司,由于涉及第三人,关系较为复杂,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3、夫妻双方共同与他人投资形成的股权分割, 这种情况下由于夫妻本来都是股东,既不存在向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权问题,也不存在一方退出而变更公司问题,分割时只需按照婚姻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有股权在二人之间进行公平分割。一方如果不愿意继续经营主张退出公司的,另一方或者其他股东均可购买并予以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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