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你好,夫妻关系存在期间的债务,不管我知不知道都要共同承担吗? 据他自己说原来借过钱,之前一下转出去好多钱说是还钱。不知道真假,也不知道是否真的还掉了,这种有据可查吗? 现在他说他单位需要我证件,因为他有借贷的先例(据他说的,我不知情),所以怕他拿着我的证件胡来,是否不该给他?是否只有拿着我的证件的借贷才证明我的和我有关呢? 谢谢!
律师解答:您好,首先,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但若在借贷时,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婚前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以不用共同承担。其次,个人的借贷信息,通过私力,是无法查证的,除非能够找到其他相关人。再次,您所说的证件指的是什么证件?是否给予,得由您们自行协商,旁人也无法为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