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您好!我想跟您咨询一下,我是再婚家庭,我带了一个女儿,现在有10岁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半,现在他要离婚,我能跟他要抚养费吗?在我们婚后买了一辆汽车,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男方奶奶以买卖的形式给了他,我们共同还贷款,直到现在,我想请问您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
律师解答:1、您好,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因此继父无需支付抚养费。
2、婚后购买的房屋和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