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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继承的遗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47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和老公在结婚十年时,他父母把房产和土地公证赠与老公,他们是哥俩,以前是哥俩,赡养,因他哥不管老人,后由我们赡养,我们赡养老人五年后老人走了。但公证书上只有老公一人的名字,如果离婚我能分到房产和土地吗。

 

    律师解答:您好,原则上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遗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要平分的,但是如果老人在去世时立遗嘱方指定只归您丈夫一人,那么您是无法分到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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