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结婚六年了,今年准备买房了,因为结婚之前我老公名下就有一套,我老公是市民户口,我公婆是农户,所以我公婆的意思是如果买这套房子名字写我公公的和我儿子的,说是这样以后政府能给农户补贴,如果写了我的就没有补贴或是补贴的少,我也不懂,所以,如果我坚持要登记我的名字合理吗?我公婆人很好,就是老公不行,所以不在破坏我们之间的关系的同时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利益?如果登记了我公公和我儿子的,以后离婚了有我的一份没?
律师解答:您好,你们在结婚以后买的房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不管登记在你名下还是您丈夫名下都行,离婚时都是要进行平分的。但是如果您将之登记在您公公名下,那么该房屋就是属于您公公的,离婚时您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