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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过户给儿子,妻子能够再要求分割房产?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465人看过

    咨询问题:您好。我是二婚。十年前我在单位买房时。钱不鸲。爱人便从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中替我交了五万元。现房子已经过户给了我的孩子。而且半年前我也与爱人去民政局办理了无财产协议离婚。如爱人将来反悔与我拿房产。法律会支持她吗。谢谢您解笞。

 

    律师解答:您好,房子已经过户给您们的孩子,您的妻子包括您就无权再找您的儿子要回,除非办理过户时未经过您妻子的同意。法律上,也不会支持您妻子的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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