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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能否以法律途径要回金器,以及彩礼等钱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352人看过

    咨询问题:女方在订婚后结婚前这段时间已和别人谈爱,并没有脱离关系。一直还保持联系,但又和不知情的他人结婚了,并在婚前一个月有一封信为证据,信被发现,信上明确说出跟该男子结婚是因为家里赔不起钱,而举办婚礼后可有多种理由不用赔退婚钱。双方没有打结婚证,因为女方不同意打,且有录音。现在女方已被男方送回家,男方能否以法律途径要回金器,以及彩礼等钱。

 

    律师解答: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双方未领取结婚证,且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时间非常短,您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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