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丈夫有婚前房产一处,婚后女方一个人公积金贷款房产一处离婚后怎么分配?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1日|分类:公司法 |537人看过

    咨询问题:结婚五年,丈夫有婚前房产一处,婚后女方一个人公积金贷款房产一处,有一岁半女儿,请问离婚后怎么分配?

 

    律师解答:丈夫的婚前房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婚后用女方公积金贷款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直接有约定这个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否则需要均等分割,双方可以根据情况协商分割也行。

    还不满两周岁的小孩一般抚养权都是判给女方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