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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婚前财产,离婚能争取的到吗?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385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半了,孩子两周岁半!去年三月份我们领的结婚证,我准备和他离婚,孩子给他,他有婚前财产楼房!还有他们家有房产个车!都没我的名字。我想争财产,能否争到?

 

    律师解答:您好,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婚前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除非对方自愿给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才可以请求分割的。另外,您不想要孩子的话,在孩子成年之前,您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由您与对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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