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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一个月,父母给钱做生意,现在离婚,这钱属于共有财产吗?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636人看过

    咨询问题:律师,您好!我是男方,刚领结婚证一个月,领证的前一天父母给我以后做生意的钱转到我的卡里,以后准备在女方家那里做生意,但到了女方家之后女方要求把钱转到她的卡里,说是以后做生意,但是转过去十多天之后女方要求离婚,这笔钱可以要回来吗?这笔钱算是一方的特有财产还是双方共有财产?

 

    律师解答:您好,这笔钱可以认定为您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予,因此属于您个人的财产,因此离婚后不予分割,应当返还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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