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前房子卖了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1967人看过

    咨询问题:男方在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把原来的房子卖了,置换了一套总价小于婚前的房产,请问婚后的这套房产和多余的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后买的这套房子产证上单独写男方的名字或者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进去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您好,如果从婚姻法上来讲,婚后购买的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该房屋系男方婚前财产购买,所以,如果男方和女方有协议,或者另外约定,或是做公证,那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任何协议,即使房屋写的是男方的名字,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站在女方角度,最好将双方名字都写进去。如果站在男方角度,男方要维护自身权利,最好与女方签订一份协议做公证,证明房屋为男方单独所有。当然,中间需要夫妻好好商量,以免破坏夫妻感情。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