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冲着《爱、死亡与机器人》点进来的,恭喜你,你被骗了,本文跟这部剧基本没有关系。不过既然点进来了,就借机安利下这部神作。
一句话描述《爱死机》,那就是动画版《黑镜》。刘慈欣说,“只有科幻能对人性‘严刑逼供’”,在这一点上,硬科幻题材的《爱死机》在拷问人性上比《黑镜》更进一步。
18个相互独立,平均时长10分钟的小故事,炫技般展示了10分钟的容量,究竟可以塑造出多么庞大的世界观,激发多么深邃的思维风暴。
顺带提一句,这部剧会很符合刑事人的审美与思维方式,血腥、暴力、十八禁,直击主题,全程颅内高潮,却又兼存巨幅思想留白,可以尽情脑补。
那么跟法律文书写作,尤其是刑事法律文书写作,到底又有什么关系呢,那就从《爱死机》最显著的特点,单集时间极短这点开始谈。
大错特错。
抗日神剧年产几万集,他们好吗,你看吗?
法律文书越长越好,以长为美,甚至以长为荣,是相当普遍的思维误区。动辄写个几万字,一个“初偶从”也要展开论述一下,这样真挺无聊的,前段时间全网疯传的女法官强势训斥刑事律师“讲不清楚就是你水平不行”,其实就是法检对这种作法的极端反应。
系统地进行过写作训练,尤其是公文写作训练的人,都会明白,把文章写长很容易,难的是把文章写短。体制内单位培养一个“笔杆子”,最多只需要三个月,就能学会怎么把文章“写长”,但这“笔杆子”的余生,都会在无止境的探索如何把文章“写短”中度过。
检察院起诉书和法院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也很短,他们把问题讲清楚了吗?
核心观点一定要短,更短,极致短。不要过多说理,与其把篇幅留给说理,不如进行关键证据罗列。
不得不进行说理,尽量不要自己说,尝试引用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审判参考案例、另案判决(等你当律师当成田文昌这个级别了,可以忽略这条)。
一方面检察官和法官都很忙,另一方面,不得不沮丧地承认,刑事律师的整体水平与检察官、法官的整体水平是无法相提并论的,这使得大多数检察官、法官会先入为主的认为律师写的东西都是垃圾。
还是好比一部剧,如果它不能在5分钟内抓住你的眼球,那么你这辈子都不会再看它第二眼。
检察官、法官也一样,他为什么要花一个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看你写的东西呢?他有这时间,还不如去看看证据。
写的短,你幸存的希望才更大。
有些大型、集团案件,尤其对首要分子级别进行辩护,不得不长。这种情况,要开篇精炼综述核心观点,至多不超过1页纸,先吸引他看下去。即使他没看下去,至少也播下了你的种子,可以伺机通过当庭发表,庭后沟通等方式,促其发芽成长。
一方面,法律文书是一种很正式的文书,也是要附卷,接受历史考验的,行文稳一点好。
另一方面,也能提高“被临幸”概率,你采用官八股文风,就意味着与判决书文风无缝契合,既能谜之提高被临幸概率,又能降低法官工作量。同一句话,在不同风格语言表达风格间进行转换,是一件极其消耗脑细胞的事,别为难法官。在这件事上,笔者是尝过甜头的,做过的两个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书的“本机关”认为部分,均对笔者文书进行了全盘复制粘贴。
最后,很多人理解不了官八股的美,对此,笔者只能说,用心去体会。
本来想直截了当说“不”,想一想,觉得还是稳一点。可以写,但不要依赖,尽量脱稿不用。笔者个人的建议是书面辩护词成稿与开庭提纲配合使用,主要使用开庭提纲,书面辩护词兜底。
前面说了,书面文书的风格应该是正式的,甚至官八股的。然而这种风格与人的口头表达风格与内在思维逻辑是天然不兼容的。一篇极好的书面文书,口头照章表述出来,可能什么也不是,既无情绪感染力,又无信息穿透力。
庭审中,为了配合表达,律师还会使用疑问句、设问句、反问句等偏文学色彩的表达方式,你如果再强行配合书面辩护词,这就好似在法官左耳朵播新闻联播,右耳朵播脱口秀,效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