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琳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谁还,协议离婚的债务怎么处理

发布者:曹琳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4日|分类:债权债务 |177人看过

一、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谁还


(一)夫妻一方未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二)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二、协议离婚的债务怎么处理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