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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一定要清楚!

发布者:曹琳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2日|分类:抵押担保 |215人看过

有的人花了多年的积累才买了一套房子,可是也会有一部分人,买房之后后悔了,想解除购房合同。一般情况下,只有购买的房子有问题才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如果房子没问题,买方想解除合同就没那么简单了。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呢?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的重要性就不必说了,如果一个房子质量不行,对居住者的安全是无法保证的。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


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


有一些卖房者,在房屋已经抵押的状态下出售房屋,这样的房子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如果房屋已经被抵押,出卖方故意隐瞒事实,并与购房者签定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仍然是无效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导致交易无效的,购房者可要求出卖方将已付房款全额返还,并且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自己不超过总房款一倍的赔偿。


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


房屋面积直接影响房子的总价格,如果面积缩水了,对于购房者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相比缩水超过了3%,且双方没有对此问题约定好解决方法,购房者可申请退房并解除合同,出卖方则应无条件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具体约定,则需按照约定解决。小编建议,关于房屋面积的问题,还是事先约定清楚为好。


出卖方迟延交房


购买期房的朋友都知道,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一条明确写明交房时间,而现在不少项目维权都是关于延期交房的,那么具体怎样购房者才可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呢?如果出卖方延期交房,购房者已经明确通知催促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者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方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如果所购买的房子抵押,或者产权有争议,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如非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也非出卖方原因的话,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出卖方需返还购房者已付房款。


来源:房产知识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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