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琳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者:曹琳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170人看过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