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琳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不想交物业费?这5种理由记清楚了!(普法)

发布者:曹琳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6日|分类:房产纠纷 |555人看过


在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