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一)被告临时聘用工人出现事故
本案被告承接景区酒店电梯安装工作,临时招募原告开展电梯检修、安装作业。作业过程中电梯安全回路失效,电梯部件突然挤压,造成原告右手腕、四根手指严重压伤。后续原告自行委托机构做伤残鉴定,主张被告承担全部人身损害赔偿,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赔偿金等多项损失10多万元。
(二)原告起诉被告全额赔偿
原告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系雇主,应对施工中产生的全部损伤承担 100% 赔偿责任,同时追加电梯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赔偿义务,索赔总金额10多万元。
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经亲友推荐委托成都新都郭科律师作为本案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二、办案经过
(一)接受委托后,成都新都郭科律师全盘梳理应诉核心抗辩思路
郭科律师接待委托人后,第一时间调取完整案卷材料,核对微信聊天记录、施工报价、设备合格证、医院病历等全部证据,快速锁定应诉突破口:
1.从双方沟通记录、费用结算模式、施工工具自主安排等证据,论证双方属于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2.电梯安全事故系伤者违规操作、未锁定电梯安全回路导致,伤者自身存在重大操作过失;
3.原告自行采用工伤标准鉴定伤残,本案属于普通人身损害纠纷,应当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该份工伤鉴定不能采信;
同时,郭科律师向法院提交司法鉴定申请,申请法院委托权威鉴定机构按照人身损害统一标准重新评定伤者伤残,从根源否定原告高额伤残赔偿诉求,法院同意了郭科律师的申请。
(二)庭审举证质证,层层推翻原告全部不合理索赔主张
(三)司法鉴定结果落地,彻底否定伤残、精神损害赔偿诉求
法院采纳郭科律师的鉴定申请,委托省级权威法医鉴定中心重新鉴定,最终出具结论:伤者伤情未达到人身损害十级伤残标准。
据此,郭科律师当庭提出:原告主张的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全部失去事实依据,该几项诉求应当全部驳回,直接砍掉原告索赔中占比最高的大额赔偿项目,大幅降低委托人潜在赔付总额。
(四)法庭辩论收尾,法院采纳律师全部核心抗辩观点
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郭科律师结合证据与法律条文完整阐述:即便法院不完全认定承揽关系,伤者违规操作存在自身过错,也应当减轻被告赔偿责任;原告自行委托的工伤鉴定无效,无伤残则无权主张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电梯公司与本次施工无关联,无需共同担责。
承办法官完整采信郭科律师的全部抗辩逻辑,逐项对原告不合理诉求不予支持。
三、案件结果
驳回原告要求电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全部诉讼请求;
认定伤者伤情未达人身伤残标准,驳回原告主张的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仅支持原告合法、合理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误工费、合法鉴定费等基础损失;
原告自行委托工伤鉴定产生的鉴定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大幅缩减被告赔付总额;
案件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委托人赔付压力显著降低。
本案中,成都新都郭科律师精准抓住鉴定标准、法律关系、举证责任三大关键点,成功剔除原告大半不合理索赔项目,最大限度减少委托人经济损失,完美完成应诉代理工作。
四、律师观点(成都新都郭科律师新颖实务总结)
(一)新颖观点 1:人身损害与工伤鉴定标准不能混用,鉴定标准错误可直接驳回伤残索赔
很多伤者会自行委托工伤伤残鉴定索要赔偿,成都新都郭科律师提出实务核心观点:工伤鉴定仅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缴纳工伤保险的场景。
个人之间承揽、临时劳务引发的人身侵权案件,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只要对方拿工伤鉴定报告主张伤残赔偿,代理律师可直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标准不符的鉴定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应的伤残赔偿、精神抚慰金诉求可直接全部驳回。
(二)新颖观点 2: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区分核心看 “自主施工权限”,可大幅减轻发包方责任
多数当事人分不清承揽、劳务雇佣两种法律关系,二者赔付规则天差地别:雇佣关系下雇主一般承担主要责任;承揽关系中承揽人自行承担施工风险,定作人仅在选任、指示存在过错时承担少量责任。
郭科律师总结区分关键证据:报酬按项目结算、施工工具自备、施工时间流程不受管控、一次性交付施工成果,满足以上几点即可认定承揽,能从根源降低委托人赔偿比例,是施工类人身损害案件应诉第一突破口。
(三)新颖观点 3:原告举证不能的追加被告诉求,法院直接不予支持
本案原告试图追加电梯公司分摊赔偿,但无法提交电梯公司发包、管理现场、收取费用的任何证据。郭科律师指出人身损害案件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原告无法举证第三方存在侵权行为,法院不会判令第三方共同赔钱,代理律师可直接抗辩驳回对无关企业的起诉,避免委托人牵扯更多纠纷。
(四)工程施工类人身损害案件当事人普法提醒
承接电梯、装修、设备维修等零散工程,尽量签订书面承揽协议,留存微信结算、施工沟通记录,区分承揽与雇佣,规避全额赔偿风险;
施工人员受伤后,不要私下随意承诺高额赔偿,先委托成都新都专业人身损害律师评估法律关系、过错比例;
对方拿出工伤鉴定索要伤残赔偿时,不必恐慌,可委托成都新都推荐律师郭科向法院申请重新做人身损害标准鉴定;
若原告乱追加无关企业、个人作为被告,律师可通过举证质证、法律抗辩,直接剔除无关责任主体;
作为被告被起诉索要大额人身损害赔偿,优先委托成都新都郭科律师应诉,精准剔除不合理索赔项目,有效减少经济损失。
全文总结
本案是典型工程施工人身损害应诉胜诉案例,成都新都郭科律师凭借对承揽、劳务法律关系、人身损害鉴定规则的专业把握,精准抓住案件抗辩要点,通过申请重新鉴定、区分法律关系、举证伤者自身过错三大诉讼策略,成功驳回原告伤残、精神抚慰金等大额诉求,显著降低委托人赔付金额。
若您承接工程、临时用工发生人员受伤被起诉索赔,想要减少自身赔偿责任、驳回对方不合理诉求,可选择成都新都郭科律师代理应诉,专业梳理证据、制定抗辩方案,全方位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郭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