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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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遇到性骚扰时应如何寻求救济?

发布者:陈思思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3日|分类:劳动纠纷 |2027人看过

前言

性骚扰涉及性自主权性自主权是独立的具体人格权是自然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性利益的具体人格权

其中未成年人也就是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尚未性成熟不能行使性自主权自满18周岁开始就可以支配自己的性利益也就享有性自主权

因此未成年人其依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性利益的行为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即使按照自己意志支配其性利益对方也有可能构成性骚扰

 

 

什么行为属于性骚扰行为

性骚扰行为的核心是行为人违背权利人的意志与权利人强制进行“性交之外”的性行为其实质就是侵害了权利人性自主权

一般来讲如果对方表示厌恶反感或者明确拒绝警告或者以反抗行为表示拒绝都可以认定为“违背权利人的意志”进而构成性骚扰

具体来说性骚扰行为表现为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比如有人对你说了一句淫秽语言或者有人给你发送了一条黄色短信或者有人在微信里给你发送了一个淫秽视频或者有人趁你不注意时触摸臀部等等如果你表示厌恶反感等对方继续实施对方就构成性骚扰

 

如何救济

1、对于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如果给受害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

2、对于单位单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保护权利人的性利益和性安全具体而言就是单位要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以防止和制止性骚扰行为侵害性自主权

单位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发生了性骚扰行为侵害了性自主权受害人就可以追究单位的民事责任单位与行为人的责任承担比例一般看过错大小

3、在职场中员工如果遇到性骚扰行为要及时拒绝如果对方继续实施可以向公司反映如果公司能解决那没有问题如果公司没有理睬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并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4、当然作为单位经调查确实存在持续实施性骚扰行为但员工拒不接受单位教育并拒不承认错误此时单位可以以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此时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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