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性骚扰涉及性自主权。性自主权是独立的具体人格权,是自然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性利益的具体人格权。
其中,未成年人,也就是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尚未性成熟,不能行使性自主权,自满18周岁开始,就可以支配自己的性利益,也就享有性自主权。
因此,未成年人,其依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性利益的行为,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即使按照自己意志支配其性利益,对方也有可能构成性骚扰。
【什么行为属于性骚扰行为】
性骚扰行为的核心是行为人违背权利人的意志,与权利人强制进行“性交之外”的性行为,其实质就是侵害了权利人性自主权。
一般来讲,如果对方表示厌恶、反感,或者明确拒绝、警告,或者以反抗行为表示拒绝,都可以认定为“违背权利人的意志”,进而构成性骚扰。
具体来说,性骚扰行为表现为,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比如,有人对你说了一句淫秽语言,或者有人给你发送了一条黄色短信,或者有人在微信里给你发送了一个淫秽视频,或者有人趁你不注意时触摸臀部,等等,如果你表示厌恶、反感等,对方继续实施,对方就构成性骚扰。
【如何救济】
1、对于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如果给受害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
2、对于单位。单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保护权利人的性利益和性安全,具体而言,就是单位要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以防止和制止性骚扰行为,侵害性自主权。
单位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发生了性骚扰行为,侵害了性自主权,受害人就可以追究单位的民事责任。单位与行为人的责任承担比例,一般看过错大小。
3、在职场中,员工如果遇到性骚扰行为,要及时拒绝,如果对方继续实施,可以向公司反映,如果公司能解决,那没有问题,如果公司没有理睬,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并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4、当然,作为单位,经调查,确实存在持续实施性骚扰行为,但员工拒不接受单位教育,并拒不承认错误,此时,单位可以以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此时,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