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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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成功案例摘要: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胜诉并增加支持金额案

发布者:黄琼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276人看过 举报

2026-01-13

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律师:黄琼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二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结果:二审部分改判,变更一审判决,实质增加对我方客户(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支持认定,并在法律关系定性上作出有利纠正

  一、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我方客户系一家空调机电设备安装公司(下称A公司”),在一项医疗研发办公楼的建设工程中,负责暖通(空调)系统的施工工作。该项目总包方将暖通工程分包给一家科技公司(下称“B公司”),而B公司又将安装工程的主要工作交由A公司实际完成。A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工与材料,但工程因故未完全竣工。项目结算后,就A公司应得的工程款数额,与B公司发生严重争议。

A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主张B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一审法院将双方关系认定为“合作关系”,并判决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一笔款项。但A公司认为一审法院对其投入的人工费等成本认定过低,对双方法律关系定性错误,导致其应得款项被严重低估,故提起上诉。

  二、代理策略与核心观点

  作为A公司的二审代理律师,我们针对一审判决的谬误,制定了明确的代理策略,核心观点如下:

  纠正法律关系定性,明确我方客户为“实际施工人”而非“合作方”

  一审法院将A公司与B公司认定为“合作关系”并平分利润,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我们主张并成功向二审法院阐明,双方之间实为“违法再分包(转包)关系”。A公司是接受B公司委托、实际完成安装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违法分包人或总包人主张工程款,其权利基础是自身投入的劳动和材料成本,而非与B公司“合伙”分配利润。此定性的纠正,是本案二审得以改判的基础。

  全面梳理并有力举证我方客户的实际投入成本

  针对一审法院仅认可我方少量人工费的问题,我们系统梳理并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

  人工费方面:提交了与不同施工班组(如何某班组)的结算单、转账凭证,以及与有明确记录的劳务分包公司的对账单、付款凭证,充分证明我方实际支付的人工费总额远超一审认定。

  材料费方面:提供了完整的采购订单、出仓单、销售合同等证据,证实我方采购并用于工程的各项材料费用。

  我们强调,建设工程中劳务成本占比较大是行业常态,一审认定数额严重违背常理,我方提交的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应予以采信。

  驳斥对方不合理的成本主张,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对于B公司主张的高额材料采购成本(尤其是与振飞公司之间的采购合同),我们指出其采购设备型号、数量与涉案工程实际需求严重不符,缺乏关联性,不应计入本案工程成本。我们成功说服二审法院,对这些缺乏证据支持的关联性主张不予采纳,防止了对方通过虚增成本来侵蚀我方应得工程款。

  三、二审审理与法院观点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我方核心代理意见,认为:

  法律关系认定错误:一审认定A公司与B公司为“合作关系”并平分利润不当,纠正为B公司是违法分包人,A公司是实际施工人的再分包(转包)关系。

  事实认定部分错误:一审对我方客户A公司主张的人工费、材料费认定有误。二审在审核我方提交的充分证据后,重新认定了A公司实际支出的人工费和材料费总额,该金额远高于一审认定。

  工程款计算基础改变:基于法律关系定性变更,A公司应得的工程款应以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款项(即其实际支出的合理成本)为基础计算,而非与B公司分割所谓“利润”。

  四、案件结果与价值

  二审判决结果:

  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双方为合作关系及利润平分认定的错误部分。

  虽然判决主文金额表述上有技术性调整,但二审法院在事实认定部分,全面采纳并确认了我方客户主张的更高数额的人工费与材料费(总计远超一审认定),实质上推翻了一审对我方成本的低估。

  维持了一审关于利息起算点等对我方有利的部分。

  本案二审的胜利,其核心价值在于:

  法律定性成功纠偏:将案件从错误的“合伙纠纷”轨道拉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的正确轨道,为我方客户主张权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事实认定根本性改善:通过律师专业的证据组织与法庭陈述,二审法院全面接受了对我方实际投入成本的举证,彻底改变了一审对我方贡献的低估局面。

  维权策略的验证:本案表明,在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中,清晰界定各方法律地位、精确核算己方实际投入、并有力质疑对方不实主张,是维护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

  五、律师作用与办案启示

  作为代理律师,我们在此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首先是准确识别了一审判决在法律关系定性上的根本错误,并据此制定了上诉策略;其次是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证据梳理与补强工作,将看似零散的付款记录、结算单、聊天记录等整合成清晰、有力的证据体系;最后是在法庭上清晰、有力地阐述了“实际施工人”理论在本案的适用以及对方主张的矛盾之处。

  本案启示,在涉及多层转分包的建设工程纠纷中,律师必须深入剖析各方之间的真实法律关系,紧紧抓住“实际施工人”这一核心法律身份,并围绕其实际投入进行充分举证,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说明:本案信息已进行深度匿名化处理,所有当事人及关联公司的名称、具体项目信息均已隐去或使用代称,仅保留法律争议焦点、代理思路及裁判要旨,用于律师业务成果展示与专业交流。)


  黄琼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政府机构、国企工作经验,从业多年来为国内前十的房地产企业、为香港上市的多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9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经济仲裁、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法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1440320********93 合同纠纷、经济仲裁、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