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在不断进步与发展,科技手段推陈出新,扫码点餐成为了越来越多商家的点单首选。毫无疑问,扫码点单有着电子类服务特有的便捷优势。对于顾客来说,它减少了排队点单的时间,对于商家来说,扫码点单减少了使用服务员的流程,人力成本大大减少,餐桌利用率也得到提高。
然而有些商家因此取消了人工点餐服务,更有甚者,为简单的点单附加了一系列额外流程,如关注餐厅微信公众号、注册店铺会员、下载应用程序、验证手机号码、授权地理位置等,以此来给顾客发放精准的广告,对顾客进行精准分类。对于后续的广告轰炸,大多数消费者都不胜其烦。诚然,餐厅以大数据的形式招揽顾客无可厚非,但是利用点餐作为借口过度索取信息的行为,即可能导致个人信息的滥用、泄漏,也侵犯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
强制扫码点单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款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毋庸置疑,点餐这一行为,与点餐者的身份信息以及地理位置毫无关系。因此,强制扫码点单对于点餐者个人信息的采集已经超出了合法性、正当性、以及必要性的要求。
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拒绝扫码点单的方式,以及部分餐厅过分索取信息的行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经提交审议,其中的一个观点是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其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举例来说,如果消费者拒绝通过扫码的方式进行点单,那么经营者有义务提供传统的点单方式,让他们享受和其他消费者一样的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该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呢?
由于维权成本较高,且难以证明受到实际损害,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未出台,实践中还没有消费者以保护个人信息为由针对强制扫码点单这一“霸王条款”提起诉讼。
但在2020年黄某诉腾讯个人信息侵权一案中,腾讯通过微信读书收集原告微信好友列表,向原告并未主动添加关注的微信好友自动公开读书信息。法院认为,腾讯公司在未清晰告知和获得用户有效同意的情况下不当处理用户信息,构成了对微信用户信息权益的侵害。
然而,仅仅依靠个别诉讼,显然不足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因此从立法方面,我们亟需《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落地,从法律层面更为详细地明确经营者义务和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从执法方面,监管部门可以更有效率地规范商户行为,应当对强制扫码点单等问题予以更多的关注和介入。
“扫码点单”作为随着科技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智能服务,其本身并无问题,问题在于对这一服务的商家该怎么应用,科技本身是给人类提供便利的,而不是制造麻烦。所以商家们应该在方便消费者的基础上来使用扫码点单这一服务。“扫码点单”这一新颖的方式可以被鼓励,但不应成为唯一的选择,对于不愿使用“扫码点单”的消费者,也应保障他们的选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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