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追尾都是后车全责,但以下情况导致的追尾前车负全责:
1.前车在掉头的时候与后车发生追尾;
2.压实线时发生追尾;
3.恶意加塞或恶意切线;
4.后车从右侧超车后发生追尾;
5.前车突然急刹导致后车躲避不及而追尾;
6.前车溜车或倒车造成追尾;
7.因第三方导致的追尾;
8.连环碰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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