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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常见误区8—夫要之间的借款可以不用还

作者:邓情锋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7次举报


婚姻中常见误区8—

夫要之间的借款可以不用还

 

我国合同法并未明文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

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而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

要看是否实际发生夫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同时,还应该考虑涉案款项的来源和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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