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个“高四”的班主任。但凡来到你班上的,都是高考失利又心有不甘,满腔热血的年轻人。你非常能体会他们的心情,也愿意倾尽所有帮助他们实现梦想。
学校都是封闭式管理的,学生每周只有半天的休假。所以学生的邮件、快递通常都需要由你代收。最近你发现,班里一个女孩的邮件特别多,每周至少两封,这可不是什么好的现象。
你尝试去跟女孩沟通是否需要帮助,对方却闭口不言。于是,你选择了Plan B,这周的邮件又取回来时,你没有交给孩子,而是私自拆开。
这才发现,女孩其实是有男朋友的,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只能通过邮件的方式联络。你觉得所有的早恋都是毒瘤,会影响孩子们考大学,于是你毁弃了这些邮件。
对不起,可以理解你为孩子们考虑的心情,但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师们一个个都是拿着卖面粉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虽然是为学生考虑,但是违法的事情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