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重庆汉格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工程建筑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未约定借款利息,诉讼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发布者:重庆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99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事实

郭某从江某处借款50000元,并同意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江某于当日将50000元借款支付到郭某的银行账户。上述借款到期后,郭某未偿还借款,江某多次催收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江某现诉至法院。

原告江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郭某归还江某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以50000元为基数的利息。

二、诉讼经过及结果

(一)诉讼经过

江某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银行客户付款回单、对私客户对账单等证据原件,郭某未予质证。

郭某经本院合法传唤,逾期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民事诉讼权利,本院依法可以缺席判决。

(二)法院认为

本院依法支持郭某向江某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

本案中,双方未明确约定借款利息或逾期利息标准。故就借款期间,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江某可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逾期利息。现江某主张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未超过年利率6%,本院予以支持。

(三)裁判结果

1、被告郭某向原告江某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以50000元为基数的逾期利息。

2、驳回原告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江某负担100元,由被告郭某负担950元。

三、律师观点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借钱给他人的情况,而借钱的通常都是身边的亲朋好友,因此可能有些人不会留欠条或者欠条不规范。但是想要给自己借出去的钱加一层保护,最好不要忽略写欠条这一程序,如果实在没有欠条之类的,一定要保留好一些相关证据,比如转账凭证、借款的信息、录音等合法证据。同时在借钱给他人之前,特别要注意他人借钱的用途,一旦有违法律法规,债权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您在生活中有他人借钱不还的情况,要及时诉讼,以免过了诉讼时效,如果你还有其他不懂得的问题,你可以联系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会解答你的疑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