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探险,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众多勇敢的爱好者。每一次探险都是对自我的挑战,对未知的探索。然而,户外探险活动往往伴随着不可忽视的风险,意外也时有发生。
网友咨询:
参加户外探险活动受伤,组织者是否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户外探险活动中,组织者就属于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的范畴。组织者有责任对探险活动的路线、目的地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考察与规划。若组织者在规划路线时,明知某路段近期因暴雨冲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却未进行调整或采取警示措施,导致队员在此处受伤,那么组织者就存在明显过错。组织者必须向参与者充分告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同时要对参与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未履行这些告知与培训义务,使得参与者在对风险认知不足、缺乏应对技能的情况下受伤,组织者需承担责任。组织者应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在事故发生后,要迅速、有效地实施救援措施。若组织者在活动中没有任何应急准备,在队员受伤后也未能及时采取合理的救援行动,延误了救治时机,加重了队员的伤情,组织者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户外探险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参与者自身也并非完全无责。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在户外探险活动中,如果组织者已经尽到了上述安全保障义务,而参与者因自身疏忽、冒险行为等导致受伤,那么参与者可能需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黄维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