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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劳动者能否拒绝?

作者:黄维宝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9次举报


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必备条款之一,因此用人单位肯定无权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这不代表用人单位无权调动。市场变化万千,经营模式要顺应市场调整,加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对员工素质的要求也涉及调岗,因此合理调岗是一种企业常见的管理行为,也是自主用工的一种体现。调岗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作为市场主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而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是行使用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对其正常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用人单位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在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且未降低劳动者相关待遇、未造成劳动条件、劳动强度等明显改变情况下,可以行使对劳动者合理调岗的权限。劳动者应当服从管理,若拒绝调任,即是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为将不愿意离职的员工“撵走”又不承担法律责任,一些用人单位往往采用调岗、调薪、待岗等手段逼迫劳动者离职。借待岗逼员工辞职,员工有权拒绝。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原来的职位和工资。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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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9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经济仲裁、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