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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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千辆共享单车,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

作者:黄维宝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0次举报

盗窃公私财物,如数额较大,将被认定为犯罪。具体来说,当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时,应分别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犯罪数额标准为:一千元以上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至三十万元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盗窃行为还包括: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非法进入他人生活空间,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或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进行盗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上述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或在两年内盗窃三次的行为,不受盗窃金额的限制。这意味着,即使入户盗窃只偷了一双鞋,也应按盗窃罪处理。

此案的成功侦破和宣判再次突显了法律对侵财犯罪的坚决打击态度。


黄维宝,咨询热线13061329900可加黄律师微信好友,山东省执业律师,青岛市调解员,双学位法律硕士,研究专业包括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9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经济仲裁、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