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海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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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鑫兴(天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合同纠纷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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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有情怀的律师 ——读《分光镜下的法治》有感

发布者:陈文海主任律师|时间:2019年05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704人看过

本文根据陈文海律师2019年5月26日在中国法制出版社与三联书店联合举办的《风光镜下的法治》新书分享会上的发言整理:


2019年春节,我收到了一份特别礼物:刘玲律师的评论随笔集----《分光镜下的法治》。


说心里话,在没有收到这本书之前,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期待和感受,当今时代一位资深律师出本书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翻开本书的序言,再浏览一下全书目录,我慢慢间就有了新奇。接着读下去,书中70篇题材各异的随笔,228000字的累积甄酌,思考涉猎的知识领域,对社会生活独特的见解,充满人性、理性、法治的思考,对我的内心有所触动,甚至说是震撼。


已经几年没有熬夜读书的我,今年春节又开始熬夜读这本书,一读就到凌晨两三点钟。越是读下去,越感觉这本书对自己的生活、认知、执业都有诸多的启发和思考。同时,也惊诧和钦佩于刘玲律师的专业、文笔、低调、优雅和情怀。


北京有3万多名律师,竞争异常激烈,不乏浮躁、功利之气。刘玲作为一名专业、尽职、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能够沉下心来,结合职业视角,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诸多现象,跳出专业之外进行冷静、理性、客观的分析,并成之于文字,这本身就是不凡之举。


作为同样也是由检察官出身并转行从事律师工作的我,在读这本《分光镜下的法治》也在思考:当今时代,我们究竟应该做一名什么样律师。


                                               律师要有人文之情


书中,刘玲律师曾讲到几个故事:法庭上能否喝杯水、家属到看守所会见、孕妇跳楼事件。这几个事件,每一件事都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情理、人情、人性密切相关。


法庭上连续几小时甚至10几个时的庭审,无论是对于律师还是法官,都是职业生涯中司空见惯之事。其间喝上两口水,是人之基本生理所需。


呼吁看守所向亲属打开大门,在押人员仅仅是具有犯罪嫌疑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他并不是有罪之人!监狱尚且有家属会见制度,尚无定罪的嫌疑人为什么不能和家属见面,更何况有的是长期关押?这里同样考问的是人情之爱,人性之需。


至于孕妇跳楼事件,文章则更是把人情、人性上升到生命的高度来进行考问和呐喊了。


由此,我联想到我们的刑事辩护业务,其制度设计的本质,首先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维护,这需要律师具备人文素养和人文关怀。不仅认真进行辩护,日常多听几句委托人的唠叨,多去两趟看守所,多告知嫌疑人家人的生活健康状况,事虽小,但闪烁出的却是人文理念和人性的关怀,有时候对我们的辩护工作甚至会取得出乎意料的帮助效果。


 

律师要有优雅之趣


什么是优雅,我没有去查阅《辞海》。我知道,像刘玲律师这样,能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观览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从键盘上敲打出近23万字的优美文字,有思想、有见地、有内涵,甚至有风趣,这本身就是一种优雅。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身着西服领带、手提名牌公文包、开着一辆说的过去的豪车,配上一间装修高档的办公室,没有白天黑夜的加班工作,这一切,似乎成了成功律师的标配。我觉得,这些都只是律师职业的表面,不是律师职业的真正内涵所在,许多律师因此而失掉了自身应有的内涵、底蕴和优雅。


我见过的律师,有京剧票友,有书法、摄影爱好者,有相声演员,还有作协会员。良好的业余爱好,非但没有拖累他们的生活,相反,却促进了他们的业务发展,而且从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他们业务的提高。我觉得,这才是真正优雅的律师。


说到律师的优雅,我更钟情于像刘玲律师这种文字的优雅。工作之余,理性地思考生活,并上升为文字。慢慢品读,如春风送暖,似潺潺流水,滋润营养我们的心灵。这一点,越读刘玲律师的这本随笔,感触就会越深,这才是我们律师真正需要追求的、高尚的优雅。

 

律师要有包容之怀


当今社会,改革大潮风起云涌,工作生活纷纭复杂。律师面对的是多样化的执业环境,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相对于其它律师业务而言,是在帮助坏人,不仅要接触坏人,甚至还要天天和这些坏人的家属打交道。


犯罪案件形形色色,生活中他们的家属也各有千秋。但一点是共同的,就是所有委托律师的亲属,都希望嫌疑人无罪、罪轻,甚至指望找到律师,就能扭转乾坤,立即救其亲人于水火。对此,有的律师简单拒绝,有的受而不理,有的甚至发生争吵,导致委托人投诉等等。


律师究竟如何面对这些?我想起了刘玲律师在书中引用的张建伟教授的一句话:“你们要牢记,法律人应当具有悲天悯人之情怀。”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这种悲天悯人之情怀来源于我们最起码的职业素养,来源于法律赋予嫌疑人、被告人应有的权利,来源于刑事辩护工作的初心和包容理念。应该说,对委托人亲属的倾听、耐心和包容,是我们做好每一起个案辩护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动辄发火抱怨,甚至轻易迁怒于委托人的律师,能够尽心竭力地去做好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在具体案件上,对委托人多一分包容,多一分理解,多一分耐心,你的辩护工作就会多一分力量,多一分成功。因为在这方面,律师是他们最可靠的一棵救命稻草,我们应该遵循的同样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律师要有敬畏之心


律师是什么职业?律师法上的定义是法律工作者,政法委领导讲话是法律共同体的一员,审判法庭上的座位牌上写的是代理人、辩护人。延伸一步,或者简单地说,刑事辩护律师就是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替嫌疑人、被告人说话,挑公检法机关的毛病,敢于和公检法叫板的人。从这一意义上说,应该说律师,特别刑事辩护律师是无所畏惧的。这也是刑事辩护律师受人尊敬的一面。


但是,是不是如此一来,我们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就真的肆无忌惮,无所畏惧了呢?当然不是。一个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也正是因为他有所畏惧,有所尊崇,有良知和善美,这才是成功的关键。书中,刘玲律师在技能篇里从多个角度,对刑事辩护的执业技巧进行了探讨,其中《辩护策略漫谈》《庭前辩护金律十条》,可谓开展刑事辩护工作的葵花宝典,具有很强的操作指导作用。


细思这些操作技巧,由始至终贯穿着一个原则,就是依法辩护,其本质就是刑事辩护律师要畏惧法律、遵循规则,这就是敬畏之心。司法实践中数不清的案例已经告诉我们,一切脱离法律的辩护,包括为了达到所谓成功目的而进行的某些行为艺术,罢庭哄闹,甚至鼓动违法上访等,其最终都是由委托人承担不良后果。


律师还要敬畏良知。现实生活中极少数不良刑事辩护律师,为了拉到业务,或者为了成功辩护,有花钱在百度上搞虚假排名的,有恶意抵毁同行的,有哄骗委托人违规承诺的,等等等等,不一而论。这些人身上,最为欠缺的就是刑事辩护律师的良知和良心。而最终受害的除了委托人,还有这些不良律师自己。



有位哲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交朋友。《分光镜下的法治》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可以让浮躁变得安静,让虚无变得真实,让盲从变得理性,让杂尘变得纯粹,这也是我们律师应有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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