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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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X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者:黄金双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24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2013年10月,被告杨某在兰州上学期间,与原告陈X相识。自后双方经常有经济往来,多次发生借贷关系。2017年2月17日,被告杨某与原告陈X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协议约定:杨某向陈X借款2.2万元,借款期限5个月。2018年6月1日,被告杨某再次向原告陈X出具《借条》。借条载明:杨某借陈X现金2.4万元,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杨某未予还款,原告陈X提起诉讼。

诉讼后,被告杨某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经审查,双方此前因购彩等存在多次经济往来,不存在借款4.6万元的事实且有相关证据,原告没有向被告实际给付现金借款,故民间借贷不成立。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时,不能认定双方实际发生了借贷关系。因此,原告某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无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民间借贷案件属于最常见的合同纠纷,该关系属于实践性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具备借贷双方合意的形式要件和款项实际交付的实质要件,对此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原告缺乏主张借款成立的关键证据,没有借款交付事实,是本案支持委托人请求的关键。

律师建议:

民间借贷过程中应当进行书面约定,保留款项交付以及本息清偿的凭证,准确梳理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适用,进而维护合法权益。


黄金双,男,汉族,2013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15年正式执业,现系甘肃榆翟律师事务所合伙...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庆阳
  • 执业单位:甘肃昕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21020********8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侵权、公司法、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