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苟丽君律师调解老年婚姻纠纷:二十五年相伴情深 法院调解保障权益
案情简介
廖某某与汪某某系老年再婚夫妻,共同生活长达二十五年。2025年,汪某某向一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廖某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且自身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遂委托苟丽君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专业抗辩
苟丽君律师在二审中从多个角度为廖某某有力辩护:首先,两位老人共同生活二十五年,廖某某在汪某某患前列腺癌期间悉心照料、不离不弃,甚至因此瘦了好几斤,还为其操办八十岁大寿,感情基础深厚,不能仅因短暂分居就认定感情破裂;其次,汪某某离家并非因感情破裂,而是其子女怂恿下企图通过离婚剥夺廖某某应得的抚恤金等权益,离婚动机不纯;再次,汪某某有六千余元退休金,而廖某某仅靠两千三百元补助生活,离婚后生活将面临严重困难,汪某某依法应承担扶助义务;最后,夫妻共同存款一审未予查明,廖某某的财产权益未得到充分保护。
判决结果
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廖某某与汪某某自愿离婚;汪某某一次性支付廖某某补偿金48000元,于2025年10月25日前付清;双方此前签订的安葬事宜及抚恤金处理协议自调解之日起失效;双方各自处理棺木、老衣及墓地等物品;双方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社会意义
本案涉及老年人婚姻权益保护这一社会热点话题。苟丽君律师通过专业代理,不仅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程序中争取到合理补偿,更促使法院关注老年婚姻中弱势一方的生活保障问题,彰显了法律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凸显了苟丽君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专业价值与人文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