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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对方,怎么离婚

发布者:范文凯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565人看过

笔者在律师执业中有很多当事人曾问过,我要离婚,那我老公找不到怎么办?他都不出现,怎么办。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的。但一方就是不出现该怎么办?没有关系,因为法律还规定了一项: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那么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原告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原告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会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法院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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