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用车辆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稍有不慎,无偿出借车辆的人便会成为赔偿责任的主体。
案情回顾:
近日,上海某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无偿借用人A依法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B与被告A是交往多年的老朋友。2018年5月份,B找到A,声称要借用A的大型客车到南京接朋友,A爽快的答应了并将车交给B使用。谁料B驾驶大型客车与驾驶电动车的C相撞,造成C受伤。该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B超速行驶、无证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C不承担事故责任。C提起诉讼,要求B、A、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庭审时,A觉得自己很无辜,他把车辆无偿借给B使用,并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更何况他事先也不知道B不具备驾驶大型客车的资格,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外,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B本身并不具有驾驶车辆的资质,A在借用车辆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相应的过错,由A在过错范围内承担30%的责任。
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出借方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3、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情况算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责任主体的认定,在以下情况下,出借人要承担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①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等存在不适宜驾驶车辆时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的,车主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②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里说的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
③将车辆借给给没有驾照的人,车主需要承担责任。不光要看对方有无驾照,还要注意对方的驾照有效期和准驾车型,一旦驾照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被借车辆的,车主都需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持有C2驾照的(仅限自动挡车型),就不能驾驶手动挡车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在借用摩托车前,也需查看其是否符合准驾车型。
律师建议:
那么,朋友借车,不能不借,友谊第一,但应该怎样防范风险呢?律师教你以下三招即可避免担责:
一是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不要让爱车带病出工。如果你的车辆长时间未维护保养,存在隐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二是查“照”。查验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拿着摩托车照想借小轿车开,那是不可以的!
三是查“人”。查验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嗑药……大家一起喝酒,切记把你的车钥匙放放好,不要谁问你借都豪爽地掏出来!如果车钥匙随随便便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承担责任!
总之,通过以上内容,朋友们明白了借车法律上的责任划分,做到心中有数。在生活中,亲戚朋友们借车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儿了。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即使借车也要“分人”,借给靠谱的人,心里会很踏实,即使发生了事故,对方于情于理的也会负责到底。切记不可为了一时的面子,发生事后扯皮的事情。
范文凯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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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