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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对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发布者: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8日|分类:私人律师 |368人看过

Q:消费者协会对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合格证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来源: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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