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起,一批关系到社会民生的重要新规开始施行。从守护个人信息安全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法治的阳光,为你送来缕缕温暖。
个人信息安全有了专门法律保护
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自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全方位保护你的信息安全。
本法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对于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本法特别规定了其需要履行的义务,如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等。
工资保证金解除农民工“后顾之忧”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有望破解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规定明确了工资保证金的全国统一规范,规定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对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确定相应的工程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社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工资保证金接受人社部门监管,除用于清偿欠薪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做他用。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缓缴税款
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自11月1日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缓缴税款,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
具体措施包括: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
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上述缓税措施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
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自11月9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通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行业垄断等。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完整的记录,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导致伤亡、损失扩大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货车电子通行码网上核发
11月1日起,在全国第一批70个城市推广应用的基础上,石家庄、杭州、成都等175个城市将第二批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
公安部交管局将结合实际应用情况逐步扩大范围,争取年底前全国推广应用。第一批推广应用以来,70个城市通过“交管12123”App累计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2.8万余个,有效解决货车进城难、办证难等问题,便利了货运车辆通行。
新版《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施行
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可以作为商品归类的参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时的实际状态确定。
北京:外埠车辆禁入二环内
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11月1日开始实施。
《通告》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车辆行驶范围由六环(不含)以内、通州区全域扩大至全市域,禁止不符合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区市机动车通行北京市行政区域道路。
北京将对进京通行证采取分类管理。其中,不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通州区全域道路的,办理六环外进京通行证,不限制办证次数及时限;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
《通告》规定,综合考虑路网承载能力和优化出行结构,将持有进京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车辆禁行区域由二环(含)内主干路扩大至二环(含)内全域。
江苏:对所有汽车后排
不系安全带行为实施处罚
11月1日起,江苏省交警部门将对所有汽车后排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车辆通行普通道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
甘肃:电视台等宣扬暴饮暴食节目
最高可罚10万元
今年9月通过的《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新华社、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