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虎弟律师
阳虎弟律师
重庆-江北区执业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婚前债务偿还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阳虎弟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3次举报


、婚前债务偿还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债务如果没有用在婚后的家庭开支,那就是个人债务,需要债务人自己偿还,债权人不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并且结婚之后债务人的配偶还可以拒绝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此时债务人只能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1、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3、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阳虎弟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南大学会计学双学位,毕业后在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后从事律师行业,先后在深圳、东莞律师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00120********03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