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周艳律师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7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王某因吃过“胖XX”餐饮加盟店的食品,觉得味道很好,欲加盟经营“胖XX”餐饮服务,后秦皇岛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Y经理多次通过微信聊天沟通,目前“胖XX”在重庆市渝中区和开州区已经没有开店名额,但可以加盟“X胖”品牌开店,而且承诺“X胖”的产品味道与“胖XX”一样,且后期的料包等均是由“胖XX”公司提供。2020年10月4日, 王某受邀来秦实地考察,双方签订《合同书》约定,秦皇岛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王X在重庆市开州区范围内设立的所有自营餐饮项目提供运营指导服务,费用为150000元整。
合同签订后,王某依约足额支付运营指导服务费,但发现秦皇岛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未提供任何服务,王某实在没有办法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店盈利,于是在2020年10月份,多次与该公司微信沟通,希望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但公司各部门推三阻四不予解决。
办案过程
由于本案原告王某远在重庆,律师无法与王某面谈,但是律师通过仔细询问整件案情的来龙去脉后,引导当事人对该案件做了正确的风险预估,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经过多次电话微信沟通,仔细审查了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材料。开始了整个案件的工作:
1、引导当事人确定合理诉求。
首次电话联系律师时,王某迫切地陈述自己希望解除合同,以按照合同要求返还15万元加盟费的想法。律师没有对其想法立即回应,在审查其所有的材料,并查阅本地及周边地区类似餐饮特许经营案例退赔情况,详细地解释和说明,提供退赔比例参考,将当事人对退赔标准的预期值降低到合理范围内。
2、充分利用案件特殊性积极沟通,把握调解主动性。
经过我方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律师了解到本案的一个特殊情况,因王某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得了白血病急需用钱,于是其借了亲朋好友的钱投资餐饮以期挣钱为孩子治病,但是双方签订合同不到两周时间就发现该项目无法落地盈利,因此要求解约。但按照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往对秦皇岛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类似案件的判例,即便是胜诉,退赔金额一般不超过50%,另外,如果判决生效短期内无法要回退款,对当事人来说也是于事无补。
律师在开庭审理的调解环节,充分利用上述事实,向审理法官和被告公司阐明原告的特殊情况,激发同理心,获得解约支持,彰显法律的温度。也因本次调解工作的铺垫,本案最终判决解约金额为125000元。
3、环环相扣,快速退赔,降低损失。
后续执行阶段,被告公司考虑王某上述家庭困境,积极配合我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退赔王某10万元。
审判结果
1、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2、被告公司返还原告技术运营指导服务费125000元;
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550元,被告负担2750元。
律师观点
本案看似属于解除合同的一个普通案例,但是能在同类案件中判决退赔比例最高,并在最短时间内执行完毕,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降低损失,离不开案件办理过程中利用此案的特殊性与各方恰到好处的沟通工作。民法典赋予了缔约双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体现了法律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实用功能,更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