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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旷工两天开除是否合法

发布者:王芳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劳动纠纷 |1876人看过


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出现员工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可以依法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出现由于其他情况导致违反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过于严格的情况,如何处理?对此,武汉劳动纠纷律师对此作出了解答。

杜某于某公司任职,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杜某的工作内容与薪资状况,以及员工应当遵守的章程。公司章程中规定连续旷工两天,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某连续两日,杜某未来公司上班,也未走请假程序。某公司以杜某连续旷工两天,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为名,解除了与杜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向杜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杜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但未得到仲裁委的支持。杜某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方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据查明,杜某连续旷工2天,严重违反了某公司的规章制度,,故某公司系依法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关系。虽然杜某称身体感冒口头请假没有上班,但是该疾病并非属于急病而没有时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事后也未补办,故某公司依法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不当。对杜某所主张的赔偿金及经济补偿,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该公司的章程中有旷工两天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且该规定已经通过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每个公司员工都应当知晓此事,因此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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