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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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明达中学与XX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陈智峰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387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模板:

1、原告某学校花重金聘请被告某老师担任学校的学科负责人,某老师在学校获得了很好的发展,后被长沙某著名公立学校招聘,在劳动合同未满的情况下,学校同意某老师去公立学校任职。但某老师离职后不久,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认为学校还欠付其奖金等费用。劳动仲裁没有全部支持某老师的仲裁请求,但校方感觉受骗,坚决提起诉讼。

2、校方跟某老师关系比较融洽,虽然劳动合同未到期,但某老师有更好的平台,学校未做任何阻碍,与某老师解除劳动关系,让他有更好发展。

3、经过律师与对方多次沟通,最终某老师与校方达成谅解,校方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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