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期深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辩护领域,办理过各类相关案件,有胜诉的喜悦,也见过当事人因不懂法律、证据瑕疵而陷入困境的无奈。今天分享的这起电商售假案,是我近期办理的一起典型成功案例——当事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立案,羁押多日,最终在我们律师团队的全力辩护下,成功排除非法证据,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重获自由,回归正常生活。之所以分享这个案例,就是希望能给正在遭遇同类案件困扰的当事人及家属,提供一些实用的参考和方向,也让大家明白,刑事案件中,专业的辩护、对证据的严谨把控,往往能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
案件介绍
案情还要从去年上半年说起,我的当事人俞某(化名),在某主流电商平台开了一家日用品小店,主要售卖洗发水、沐浴露等日化产品,经营规模不大,平日里勤勤恳恳,从未想过自己会和“刑事犯罪”扯上关系。直到某天,几名民警突然上门,当场查封了店铺内的部分存货,并将俞某依法传唤,随后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其刑事立案,次日依法刑事拘留。
俞某被羁押后,其家属心急如焚,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初见家属时,他们的焦虑和无助溢于言表,反复向我强调“俞某绝对不知道卖的是假货,他也是从正规渠道进货,有进货单据,怎么就成犯罪了?”。结合我办理电商售假类案件的丰富经验,我深知这类案件的核心痛点——很多电商从业者,尤其是中小卖家,往往因为进货渠道审核不严格、对产品质量标准不了解,无意间卷入售假风波,而一旦被刑事立案,不仅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店铺会被查封,后续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影响自己和家人的一生。
案件办理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组建辩护团队,明确分工:一方面,我亲自前往看守所会见俞某,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包括他的进货渠道、供货方资质、产品定价、销售流程,以及被民警传唤、讯问时的全部细节;另一方面,团队其他律师同步对接办案机关,申请查阅案件卷宗,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包括涉案产品的检验报告、俞某的讯问笔录、店铺销售记录、进货凭证等。
会见俞某时,有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高度重视:俞某告诉我,他被刑事拘留后,办案民警曾对其进行多次讯问,其中一次讯问持续了近8个小时,期间没有给予充足的休息和饮食时间,并且存在诱导性讯问的情况——民警多次暗示“只要你承认知道产品是伪劣的,就能从轻处理,早点出去和家人团聚”,俞某在极度疲惫、恐惧的情况下,签下了一份与事实不符的讯问笔录,承认自己“明知所售产品为伪劣产品,仍继续销售”。
这个细节让我敏锐地意识到,本案可能存在非法证据,而非法证据的排除,或许就是本案辩护的突破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也应当予以排除。作为专注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辩护的律师,我非常清楚,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明知是定罪的核心要件,而讯问笔录作为证明主观明知的关键证据,一旦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案件的证据链就会出现重大缺口。
随后,我们团队对案件卷宗进行了逐页细致的审查,果然发现了更多问题:除了俞某所述的诱导性讯问、疲劳讯问外,办案机关收集的涉案产品检验报告,存在检验机构资质不全、检验流程不规范的问题,且检验样本的提取、封存、送检过程没有完整的记录,无法保证检验样本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同时,办案机关认定的“销售金额”,仅依据店铺后台的销售记录,未扣除退货、退款金额,也未核实部分订单的实际发货情况,计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制定辩护策略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迅速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核心就是“重点排除非法证据,打破案件证据链,同时论证俞某主观上无明知,不构成犯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正式向检察院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及相关辩护意见,详细阐述了本案中非法证据的具体表现:一是俞某的讯问笔录系办案机关以诱导、疲劳讯问的非法方式收集,应当依法排除;二是涉案产品检验报告存在严重瑕疵,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三是销售金额的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
为了让辩护意见更有说服力,我们不仅提交了书面材料,还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逐一阐述我们的观点,并且补充提交了俞某的进货凭证、与供货方的聊天记录,证实俞某在进货时已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供货方提供了虚假的产品合格证明,俞某客观上无法知晓所售产品为伪劣产品,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同时,我们还向检察官强调,俞某系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经营店铺多年一直守法合规,此次涉案系过失所致,且涉案金额不大,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即便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也能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
在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我们提交的辩护意见和证据给予了高度重视,经过多次审查核实,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核心辩护观点:认定办案机关收集的俞某讯问笔录属于非法证据,依法予以排除;涉案产品检验报告存在瑕疵,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俞某主观上明知所售产品为伪劣产品,也无法准确认定涉案销售金额,不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结果(不起诉决定)
最终,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俞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总结
结合这起案件,我想给所有电商从业者、以及正在遭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困扰的当事人及家属,说几句心里话。首先,电商不是法外之地,售卖产品一定要严格审核进货渠道,核实产品质量和供货方资质,留存好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避免因疏忽大意卷入售假风波;其次,一旦被刑事立案,千万不要慌张,更不要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签署任何与事实不符的笔录,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因为律师的专业判断和及时介入,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刑事案件的核心是证据,无论是非法证据排除,还是主观明知的认定,都需要专业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的梳理和论证,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也不要盲目相信“花钱就能了事”,只有依靠专业的辩护,才能真正实现“罪刑法定、疑罪从无”。
我始终坚信,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每一次成功的辩护,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作为专注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辩护律师,我会继续深耕这一领域,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辩护服务,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回归正常生活。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遭遇此类案件困扰,不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您的人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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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细分领域,是业内兼具专业深度与实战影响力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及知识产权刑事辩护专家。其执业方向精准聚焦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涉伪劣产品、商标犯罪等刑事案件,尤其擅长破解证据研判、定性争议等核心疑难,在非法证据排除、证据不足不起诉、罪与非罪界定等关键领域,积淀了大量可落地、可参考的胜诉实务成果,深得当事人信赖与同行认可。
林智敏律师秉持“精准拆解指控逻辑、从证据源头破局”的辩护理念,依托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构建严谨缜密的辩护体系。针对电商售假类案件痛点,在涉案产品定性、主观故意认定、销售金额核算等核心环节,形成系统化质证与辩护策略,精准适配本案此类案件的辩护需求。其常年为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提供刑事合规防控服务,受聘担任多家主体法律顾问,实务研究成果常刊发于权威法律平台,彰显深耕细分领域的专业价值与行业影响力。
林智敏律师的执业特色鲜明,擅长精准拆解刑事指控逻辑,从证据源头突破案件瓶颈,依托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构建严谨缜密的辩护体系。针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核心痛点,在涉案产品定性、主观故意认定、销售金额核算等关键环节,形成了系统化、专业化的辩护与质证策略,尤其适配电商售假类案件的辩护需求。他常年为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提供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服务,受聘担任多家主体法律顾问,实务文章与辩护思路常刊发于权威法律平台,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专业参考,彰显了深耕细分领域的专业价值与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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