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星律师

  • 执业资质:1370120**********

  • 执业机构: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发布者:葛星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562人看过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应当提交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具体诉讼请求已经仲裁,非经过仲裁处理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