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不要轻易买别人的空壳公司
看到一个网友的咨询:
他之前用1块钱买了朋友的空壳公司,但是接手公司后,却收到了法院寄过来传票,说公司欠人20多万的租金。当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有写明转让之前债务由转让方承担。现在他要如何撇清自己的责任,保护自己权益?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请律师积极应诉,争取打赢官司。如果确实是公司违约,收到法院判决公司向对方支付租金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起诉他的朋友,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从这个案例,可以发现,买别人的股权,确实存在这样防不胜防的风险。哪怕在《股权转上协议》中约定公司转让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也没法完全避免。因此,建议在买别人的股权时,一定要做好必要调查,除了合同约定外,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避免增加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