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凯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邦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审查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我跟几个合伙人之前注册了一家公司,现已经没有做了,但是之前的股东都不怎么联系,公司也注销不了,怎么处

发布者:陈俊凯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9日|分类:公司法 |743人看过


收集公司停止营业和联系不到其他股东的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解散公司。


这么做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具体怎么做呢?


1、到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司地址,现场录像证明公司已经关门停止对外营业,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续对股东不利;


2、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调取公司设立登记内档,证明哪些人是公司的股东;


3、到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给其他股东充5元话费,然后要求打印有机主本人信息的回单,证明手机号码是各个股东的


4、用自己的手机号码发短信给其他股东,通知他们要求举行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他们不回信息的行为将被证明股东会没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5、到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解散公司,并且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