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公司停止营业和联系不到其他股东的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解散公司。
这么做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具体怎么做呢?
1、到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司地址,现场录像证明公司已经关门停止对外营业,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续对股东不利;
2、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调取公司设立登记内档,证明哪些人是公司的股东;
3、到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给其他股东充5元话费,然后要求打印有机主本人信息的回单,证明手机号码是各个股东的
4、用自己的手机号码发短信给其他股东,通知他们要求举行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他们不回信息的行为将被证明股东会没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5、到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解散公司,并且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