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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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几个合伙人之前注册了一家公司,现已经没有做了,但是之前的股东都不怎么联系,公司也注销不了,怎么处

作者:陈俊凯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5次举报


收集公司停止营业和联系不到其他股东的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解散公司。


这么做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具体怎么做呢?


1、到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司地址,现场录像证明公司已经关门停止对外营业,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续对股东不利;


2、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调取公司设立登记内档,证明哪些人是公司的股东;


3、到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给其他股东充5元话费,然后要求打印有机主本人信息的回单,证明手机号码是各个股东的


4、用自己的手机号码发短信给其他股东,通知他们要求举行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他们不回信息的行为将被证明股东会没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5、到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解散公司,并且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陈俊凯律师有着十年以上的企业法律顾问经验。服务过保险公司、零售公司、珠宝公司,在企业合规管理、债务催收管理、股权投资与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长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3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审查、法律顾问、公司法、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