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计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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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条能否判定借款有效?

作者:徐计娇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5次举报

没有收条能否判定借款有效?

只有借条没有收条能判。

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但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

起诉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要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江西新与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新法制报公益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省妇女儿童维权中心援助律师;南昌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江西新与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120********7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