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雯律师
曾文雯律师
广东-惠州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徐XX危险驾驶罪一案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者:曾文雯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23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经检测,被告人的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20.67毫克/100毫升。

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无异议,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其酒后驾车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社会危害性较小;其系初犯,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曾文雯律师,湖南益阳人,在广东省惠州市执业。现为广东标远(惠阳)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合伙人。执业前,先后在广东省惠州市基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惠州
  • 执业单位: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320********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侵权、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