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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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XX危险驾驶罪一案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者:曾文雯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24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被告人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16.5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赵XX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而最后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最终认定了缓刑。

曾文雯律师,湖南益阳人,在广东省惠州市执业。现为广东标远(惠阳)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合伙人。执业前,先后在广东省惠州市基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惠州
  • 执业单位: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320********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侵权、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