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事实部分:被告许某某、黄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0年7月3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4年8月6日,被告某某在被告某某的担保下,向原告借款75万元,并由被告许某某在借款人处签名,被告某某在担保人处签名、盖章出具借条交由原告收执。
代理人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贷、担保关系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依法应予保护。被告某某向原告借款75万元,经原告催讨未能偿还,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院判决大部分支持原告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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