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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勤峰律师
执业资质:1350520**********
执业机构:福建诚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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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苏勤峰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57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事实部分:二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1年12月12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于2015年9月7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被告陈明达于2013年11月21日向原告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
代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贷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陈明达和被告黄小凤原系夫妻关系,本案的借款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案借款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法院判决全部支持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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