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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勤峰律师
执业资质:1350520**********
执业机构:福建诚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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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苏勤峰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60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5年8月6日,南安市公安局石井边防派出所民警黄文海、向东洋在执法过程中,被告人许某乙上前阻扰并拉扯民警,被告人许某甲激烈反抗,致使民警受伤的事实。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许某乙、许某甲涉嫌妨害公务为由提起公诉。
辩护人认为,许某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提出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判决被告人许某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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