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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借的钱离婚要还吗?

作者:唐维时间:2023年11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3次举报

一、夫妻间借的钱离婚要还吗

夫妻间借的钱要还,但是该借贷关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借款关系要合法有效则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该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夫妻之间没感情了要离婚吗

夫妻之间没感情了要不要离婚,由双方协商决定。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唐维律师,专职律师,执业4年,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业务全面,实际应用能力很强,办案实战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金斗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债权债务